北京市财政局-凯发k8一触即发

日期:2023-02-0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分享:
字号:        

编者按: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首都财政经受住了风险挑战,在艰难中实现了收支平衡,预算执行圆满收官,有力保障了全市大事要事和民生实事。看发言人带您解读预算报告,一一解答。

一、2022年国家出台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我市是如何积极落实留抵退税等国家减退税政策的?

答:2022年,国家出台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一轮减税降费力度大,超出各方面预期。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精准研究、细化落地措施,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企让利,全年新增免减退缓税费超2000亿元,让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尽早落到企业、惠及个人,更好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良性循环。

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空前。2022年减税降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增值税留抵退税,自4月1日起,国家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对全部小微企业和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13个行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全市超8万户企业让利1081.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比超过九成,是2022年最主要的退减税措施,为各类经济实体让利规模相当于2020年、2021年两年加总水平。

减税降费扶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更大。一系列利好政策延续加码态势,助力中小微企业提升抗风险能力,激活发展潜能。一是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在地方权限内,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为企业让利约750亿元,惠及全市超100万家市场主体。四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力度等。

减税降费更重视支持创新发展。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政策利好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轻装上阵,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二、2022年财政部门是如何聚焦疫情防控和稳经济措施落地,有力支撑首都经济大盘的?

答: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财政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通过减税降费、加快支出进度、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比例等多种措施,统筹发展与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全面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近300亿元,全力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运营等资金需求,为应对多轮疫情冲击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现全市建设负压病房1558间,支持建设市疾控中心新址,坚决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对企让利,全年新增免减退缓税费超2000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负添活力。“缓”:社会保险费“应缓尽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文化娱乐等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超160亿元,受益群众130万人。“免”:保障房租减免“即申即享”,支持全市国有单位为约7万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超百亿元。“降”: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全年全市17家主要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约871亿元、新增服务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3.7万户,分别增长14.4%、53.9%。

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振经济。保持支出强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资金盘活力度,优化资金支出时序,坚持“俭”字为要,按50%比例压减会议、培训、差旅等一般性支出,优化统筹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6.0亿元,增长4.3%,加快形成对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充分发挥政府债券稳经济、促增长作用,本市新增债务限额938亿元,债券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副中心,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等重点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首都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累计投资6236个项目,撬动社会资本总规模达1961亿元,财政资金放大至5倍。发挥政府采购支小助微作用,严格落实为中小企业预留市场份额,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我市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约81%。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提振消费市场,加快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新能源车辆置换补贴政策;继续支持发放餐饮消费券、绿色节能消费券及京郊住宿消费券等,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等行业缓解困难。

三、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突出,2022年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有哪些提升?

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自我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来,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2年,本市坚持“加强管理、稳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扩范围”,纵深推进全成本绩效改革范围。将全成本绩效改革向所有市级部门、区和乡镇基层纵深推进。自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以来,市区及各部门已累计新设332项支出定额标准,实现节支269亿元,把更多的资源腾挪出来,用于改善民生、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是“分领域”,在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在教育领域,梳理义务教育全口径财政投入,建立3类一级指标和14项二级指标组成的成本清单,分功能区确定成本基线。在公用事业领域,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公交、地铁、热力、自来水领域降本增效目标实现。在社保基金方面,计划分四年开展全面评价分析,2022年已选取失业保险开展绩效评价。

三是“全过程”,继续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改革。加强事前绩效评估,2022年,财政组织完成143个项目(政策)审核,审减资金6.9亿元,审减率29.7%。加强重点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选取南水北调调水经费、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奖励等12项资金和政策实施绩效评价,提出政策调整优化的合理建议。提升部门自评质量,所有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随部门决算首次向社会公开。

四是“成体系”,全面更新完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对全市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更新完善,组织157个市级部门重点对127类分行业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共计完善形成各类绩效指标2.1万条。新的指标体系将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助于解决绩效指标编报质量低、指标不明确、不易衡量、比较和评价等问题,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2022年如何积极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

答: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2022年,财政部门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需求,主动作为,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资金支持模式、完善经费管理办法、争取发展支持政策等措施,基本建立了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要素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国际科创中心建设。2022年,市级科学技术支出379.9亿元。主要支持强化国家科技战略力量、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项目等方面。同时,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优先向科创中心清单项目、顶尖研究机构和人才团队、基础研究等方面倾斜。

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原始创新。在全国首设颠覆性创新基金,资助北京地区非共识(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凸显“全球原始创新策源地”功能定位。采用“创新券”模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采取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研发服务机构购买科研服务,研发服务机构再持创新券到政府部门兑现的模式,开放科技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创新券使用范围已拓展至京津冀区域,有力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激发创新活力。遵循科研规律,引领全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通过设立公益院所行业定额、探索在自然基金项目及科技新星人才项目中实施“包干制”试点、面向新型研发机构探索“预算 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举措,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

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全周期创新创业。在支持初创科技企业方面,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支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方面,转让持有3年以上的股权,符合条件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的股权,符合条件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方面,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落地,企业从申请到获批用时压缩80%以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企业申请高企认定可实现“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随批准”。此外,率先落实中关村新一轮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任务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研究和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三项税收政策。其中:基础研究和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均为本市独享政策。

五是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堵点”,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下放审批权,赋予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和收益权;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拍卖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价格趋向公开、公正和透明。

五、2022年如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高精尖”经济结构的?

答:2022年,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同时,我市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财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首都产业结构实现“瘦身健体”和“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方向“精准定位”,明确支持两大方向12个领域。安排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高精尖发展基金,大力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发布《2022年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明确了高精尖资金支持方向主要是高端智能绿色发展、高精尖产业平稳发展两方面,具体分为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奖励、医药创新品种首试产奖励等12个细分方向。

二是支持方式“灵活丰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实施指南》完善细化了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转型升级奖励等财政支持方式的具体举措,新增了保险补贴等手段,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于不同的项目或企业,采取不同的针对性奖励措施。如,对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资金使用突出公平普惠,坚持明确标准、达标即享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申报流程,确保对达标企业给予支持,扩大资金支持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是政策体系“完整健全”,巩固我市政策高地优势。先后制定《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关于支持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支持我市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