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凯发k8一触即发

日期:2024-10-23    来源:中国财经报

分享:
字号: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日期:2024-10-22

近年来,北京市财政局持续推出财政领域法治工作新举措,使法治财政成为助推改革挺进深水区、释放新动能的硬核力量和支撑。

北京市财政局连续三年在市政府依法行政专项考核中获得满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推行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等多项经验做法被评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局法制处被评为2018—2023年度北京市法治工作先进集体。

聚焦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以“送法入千户”有效发挥法治财政固根本的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把加快实现新时代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摆在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的突出位置,聚焦财力紧平衡状态下管财理财用财急需必备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以持续扩大辐射半径、聚力拓展宣贯深度的方式组织实施“依法理财用策明白人”培塑工程。

坚持面向财政工作队伍抓好普法教育,在梳理制定财政人员应知应会应执行法律法规清单、分年度研究制定普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将普法任务融入党组领学、党员教育、干部培训、机关文化的措施,有力推动普法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坚持面向预算执行单位抓好普法培训,每年都结合开展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出财政政策法规“大汇编”、依法编制预算“大讲堂”、涉法重点知识“大解读”,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组织开展的依法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依法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依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依法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等专项培训,以“现场 远程”的方式延伸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基层财政科研所;坚持面向两会代表委员抓好普法服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到市两会现场集体“摆摊儿”,面对面宣讲财政政策法规,一对一提供咨询解答服务,有力支持两会代表委员对政府财政预算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面向市场经营主体抓好普法宣传,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巡视员随市领导集中走访“服务包”企业,把送法释法融入局级班子和业务处室走访服务企业的全过程,及时回应和解答企业反映的涉及税费、政府采购、政府基金、新ppp、普惠金融、专项债券、数据资产入表、“以旧换新”政策兑现等问题。

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研法献千策”有效发挥法治财政稳预期的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积极做好我国现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税领域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北京市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调研评估工作,围绕以财税法律制度“立改废释”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近百条对策和建议。着眼于主动适应和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推动市级层面批准废止了《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条例》《北京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针对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各市级部门牵头主导地方立法的热情和需求,认真当好立法领域涉及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的“吹哨者”“看门人”,坚持以财政人特有的职业素养进行专业把关,每年向牵头主导立法的市级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达200多条,有力推动“财”与“事”、“立”与“破”、“稳”与“进”在地方立法成果中实现有效衔接和紧密结合。

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依法滤千文”有效发挥法治财政利长远的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着眼于让生产关系加快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对财政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积累形成的历史存量文件进行起底式、拉网式清理,连续21批次废止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统一大市场、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等要求不相适应的历史存量文件3200多件,厘清核定财政局现行有效政策文件1064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34件。

同时,在增量文件审核准入的关口确立起重点看是否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否会影响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及市场统一和预期的衡量判断标准,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由“一次审核”升级为不少于“四审”,即在文件初步成稿阶段就进行审核、在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前审核其修改完善情况、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发文环节会签局法制处、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政府备案登记,接受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后审查”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构开展的“抽巡检”,构建形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预警、刹车、纠错”的闭环式管理机制,将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向精准性、程序规范性、内容可行性和质效稳定性落到了实处。

聚焦护航财政改革新征程,以“用法解千纷”有效发挥法治财政增定力的作用

北京市财政局针对步入深水区的财政改革越来越多地涉及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以及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博弈越来越多地传导衍进至行政争议类案件的情况,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排除干扰、推进改革、增强定力。近五年,依法稳慎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00多件,未出现复议被纠错或有责败诉的情形。

有针对性地梳理分析近几年财政部门持续面对花样百出的非正常行政案件的干扰和挑战,深入研究把握相关案件的发案频率、走势、规律及动因,积极推出由四条隔离带、四道防火墙、三类参与者、两个提示单、一个案例库等构成的行政案件依法处置及行政争议依法化解“组合拳”,从源头治理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有效阻遏滥用诉权、恶意缠诉、以法定程序空转耗费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等阻碍改革发展的“干扰源”。

市财政局还以“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的育才用才理念,放手让年轻法制干部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听证、负责重要案件公开出庭应诉等,打造出了能够沉着应对处置涉法涉诉复杂情况、熟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财政部门形象和权益的专业化应诉工作队伍。

相关解读
网站地图